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分决定书沪监管浦处字(2019)第0号显现,好日子(上海)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超规模出售生猪产品被处分。
2018年8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实践运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东川公路勤益路79号进行了查看,查看中发现当事人在超食物运营许可证和经营执照经营规模出售生猪产品。经核实,当事人从上海市徐汇区小马副食物运营部购进50斤生猪产品,切割后以散装生猪产品方式出售,已出售的生猪产品合计50斤,货值金额合计人民币1200元,违法来得到的确定为人民币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物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则》第三条第四款,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带着本决定书,将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捌万元整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许建设银行的详细代收组织。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根据《行政处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则,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